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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2020-2021-2学期第八期公开示范课观摩活动

作者:教务处时间:2021-04-14点击数:

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8点30,公开示范课——《工程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观摩活动在武汉晴川学院教1-312举行,主讲教师是会计学院曹忠红老师。会计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想政治课部、公共课部和教务处多位教师参加了此次观摩活动。

本次公开示范课曹老师主要讲授的内容是:“工程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脚手架事故”。二十多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桥梁和地下工程、多层工业厂房和大跨度建筑的大量兴建,促使模板和脚手架的应用日渐增多,但是,某些施工单位由于不重视模板和脚手架工程在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导致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本节课共分为四个环节,一是相关课程内容回顾。

二是脚手架事故图片展示。

三是脚手架案例分析。

曹老师通过案例分析让同学们现场思考、积极参与讨论。分析出了导致“脚手架事故”的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1、违规采用钢丝绳替代爬架提升支座; 2、人为拆除爬架所有防坠器防倾覆装置,并拔掉同步控制装置信号线,在架体邻近吊点荷载增大,引起局部损坏时,架体失去超载保护和停机功能,产生连锁反应,造成架体整体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作业人员违规在下降的架体上作业和在落地架上交叉作业是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直接原因。

事故间接原因1.项目管理混乱。 一是中航宝胜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中建二局该项目安全员吕成程兼任施工员删除爬架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中监理单位签字栏;三是前海特辰备案项目经理欧传飞长期不在岗,南京特辰安全员刘生伟充当现场实际负责人,冒充项目经理签字,相关方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四是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作业时间不一致,作业过程缺乏有效监督。2.违章指挥。一是南京特辰安全部负责人肖飞彪通过微信形式,指挥爬架施工人员拆除爬架部分防坠防倾覆装置(实际已全部拆除),致使爬架失去防坠控制;二是中建二局项目部工程部经理杨东、安全员吕成程违章指挥爬架分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在爬架和落地架上同时作业;三是在落地架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杨东违章指挥劳务分包单位人员上架从事外墙抹灰作业;四是在爬架下降过程中,杨东违章指挥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在爬架架体上从事墙洞修补作业。3.工程项目存在挂靠、违法分包和架子工持假证等问题。一是南京特辰采用挂靠前海特辰资质方式承揽爬架工程项目;二是前海特辰违法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李彬个人承揽;三是爬架作业人员(李彬、廖俊红、龚幸等4人)持有的架子工资格证书存在伪造情况。4.工程监理不到位。一是苏维公司发现爬架在下降作业存在隐患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二是苏维公司未按住建部有关危大工程检查的相关要求检查爬架项目;三是苏维公司明知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和相关人员冒充项目经理签字的情况下,未跟踪督促落实到位。5.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市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工作基础不牢固、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风险化解不到位、危大工程管控不力,监管责任履行不深入、不细致,没有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混乱引起,交叉作业导致事故后果扩大。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事故性质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分析事故原因。

曹忠红老师从脚手架事故的案例分析出发,通过视频、动画、图片、板书等形式,生动阐述了脚手架的性能需求。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学过程的重要任务和目标,教学不仅要讲述各种基本的理论,更要把复杂理论形象化、具体化,更要实际化,即要将知识联系到实际应用中,提供比较新的和易理解的思路、理念。 整堂示范课,曹忠红老师思路清晰,自然流畅,重难点突出,层层递进,充分考虑到重难点理解过程中会出现的障碍。课件展示制作精良,图文并茂,伴有视频、动画,生动形象,帮助曹忠红老师将有工程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全面、细致地传授给大家。

曹老师在授课过程中润物无声地融入了“课程思政”的元素:人们终其一生追求的是“被尊重”的感受的讨论,同学们反应热烈。

示范课后,各位观摩老师就曹忠红老师的讲课内容进行了综合讨论,老师们一致认为,课堂教学一定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通过提出重难点、增加课件趣味性、让学生讲课等方法提高学生兴趣,保证课堂效果;另一方面,当前专业课程的知识传授不能就专业而专业,老师们要把“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大纲、课程讲课之中,要把对“立德树人”工作贯穿课程育人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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