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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3-14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东湖高新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要求,我校将开展2018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初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对象:2018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对象:2018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考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2、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等条件;

3、可于2018年6月顺利毕业。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3月21日—4月3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为认定机构,“武汉晴川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时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4月8日-9日8: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教务处(综合楼1-209)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要求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获得毕业证书后提交

4.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双面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见附件1,申请人可从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注:体检时请按申请种类携带相应体检表和身份证,幼儿园教师体检要避开生理期体检,体检必须是现场确认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退回);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申请人所在学院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考试合格证的学段学科必须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一致);

8.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贴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

9、牛皮纸档案袋、《2018年东湖高新区申请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一张并贴在牛皮纸档案袋正面。

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上资料,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所有材料均按资料袋封面排序装订,并放入牛皮纸档案袋。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下载。

附件1:《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名单》

附件2:《湖北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

附件3:《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

附件4:《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料袋封面》

附件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武汉晴川学院 教务处

二O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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