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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我校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21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我校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我校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授予学位

学制

批准文号

首次招生

年份

所属学院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工学

四年

教高函[2015]2 号

2016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

翻译

050261

文学

四年

教高函[2016]2 号

2016

外国语学院

3

工程管理

120103

管理学

四年

2016

会计学院

二、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1

4月27日

《简况表》、支撑材料整理归档

各相关学院

2

4月28日

学院自评

各相关学院

学院负责人召集

3

4月29日

根据学院自评情况修改《简况表》并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QQ邮箱

各相关学院

各专业负责人

5

4月30日

学校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教务处

6

5月6日

按学位办要求整理制作上报材料

教务处

7

5月7日

材料上报

教务处

三、审核方式

根据省学位办通知要求,为确保今年我校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将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工作采取以下方式:

  1. 学院自评

    由学院组织自评,并将《简况表》报教务处审核。自评可采取网上或会议形式进行,具体由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对自评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 专家评议。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自评情况、拟授位专业的建设质量情况等进行通讯评议,提出授权建议。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按程序审议。

    、材料要求

    《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与往年比变化较大,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填写。

    联系人:柴仓义,电话:13607164399,QQ:466896413

    附件: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wcs/Upload/202004/5e9ee2dfd34cf.doc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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