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顺利做好我校 2024 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根据省学位办《关于2024年我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截至现在经教育部批准备案或审批,已招生但暂未获得学位授权的专业今年必须参加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授予学位 |
学制 |
批准文号 |
首次招生年份 |
所属学院 |
1 |
工业设计 |
080205 |
工学 |
四年 |
教高函〔2020〕2号 |
2020 |
设计工程学院 |
2 |
环境设计 |
130503 |
艺术学 |
四年 |
教高函〔2021〕14号 |
2023 |
设计工程学院 |
3 |
人工智能 |
080717T |
工学 |
四年 |
教高函〔2021〕14号 |
2023 |
计算机学院 |
4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T |
工学 |
四年 |
教高函〔2019〕7号 (获批文号)教高函〔2021〕1号(调整授予学位门类文号)
|
2019年理学首次招生, 2021年学位授予门类调整为工学,21年以工学开始招生 |
计算机学院 |
5 |
金融科技 |
020310T |
经济学 |
四年 |
教高函〔2021〕1号 |
2021 |
商学院 |
二、审核程序
1. 学院自评
上述专业及所在学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底线标准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授权专业简况表》。
2. 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程序主要包括学院 PPT 汇报(20 分钟以内)、专家质询、学院及专业答辩、专家评议及意见反馈等。
三、工作进程安排
1. 2024年4月15日前,学院组织相关专业完成自评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授权专业简况表》的填报,并将授权专业简况表报教务处,电子稿发21664076@qq.com。
2. 2024年4月19日前,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专家评审,评审完成后相关学院组织受评专业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申报材料的调整与完善。
3. 2024年4月27日前,申报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请相关学院照本通知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