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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3-11点击数:


                      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教学质量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生命线,教学成果是教育质量的根本衡量标准。为鼓励全体教职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响应“四新”建设要求,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学成果,为下一轮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项目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培育,应立足我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办学特色,在突出教学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四新”建设、产教融合、五育并举、“大思政”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及方法、实践教学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促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突出,能够凸显学校优势特色,与其他高校相比具有唯一性和绝对优势;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具有示范性,推广成效明显。

2.教育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具有省(校)级已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重大教改成果支撑;研究及实践成果丰富,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建设成果、课程建设成果、实践教学成果、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新闻报道及推广应用效果等。

3.拟申报的培育项目原则上已经过不低于半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申报数量

原则上,各学院(部)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学院(部)上报的项目领域尽量避免重复,鼓励跨专业、跨学院合作申报。

各学院应统筹规划、协调好各类各层次项目的遴选和培育方案,组建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真做实干的项目培育团队,为申报推荐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评审立项流程

1.各学院组织项目培育团队填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选题申请书》(附件1),并做好申报材料的政治审查与形式审查。

2.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经专家评审、学校审议后确定为培育项目。

3.项目培育时间为2年。培育期间,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成果奖培育需要补弱增强,进一步开展教学单位内部资源整合、校内跨单位资源整合和校内外资源整合,同时从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进行反复修改凝练,挖掘内涵,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锤炼语言表达出新意,做好成果材料的梳理与升华,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育人模式,开展校内校外推广应用,积极组织教师参加高水平会议、高级别竞赛,增强教学成果的影响力。培育期间学校将不定期组织阶段性检查,以确保培育成效。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汇总表。2024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申报汇总表》纸质稿(一式1份)和Excel版,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成果奖培育申报汇总表”。

2.申请书及支撑材料。每个项目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选题申请书》。项目已有基础支撑材料与申请书一起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档案袋封装,并将申请书的封面打印贴在档案袋封面上,电子材料申请书与支撑材料制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名+负责人姓名+成果奖培育申请书”。

3.5月15日前,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集中报送以上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934421 ;电子邮箱:21664076@qq.com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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