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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示范公开课观摩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0-11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带头与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之间教学经验、教学方法等的学习交流,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本学期将继续开展示范公开课观摩活动,经各单位推荐,一共有23位教师将进行示范公开课,现将观摩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教学示范公开课由各推荐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全体无课教师“人人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观摩活动。

二、示范教师(排名不分先后)

1.裴浪(计算机学院),2021年度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师。

2.张宏升(计算机学院),2021年度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师。

3.吴松林(设计工程学院),曾获武汉晴川学院第六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2019年度武汉晴川学院教案评比三等奖。

4.何慧云(设计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度设计工程学院评教排名前三。

5.徐明明(设计工程学院),双师型骨干教师。

6.肖海霞(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曾获武汉晴川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武汉晴川学院教案评比二等奖

7.胡玮婧(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校级教研项目负责人。

8. 赵丹(商学院),曾获得武汉晴川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

9. 李奥星(商学院),2021-2022学年度商学院评教排名前十

10. 艾保(商学院),曾获得武汉晴川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

11.孙华林(商学院),曾获得武汉晴川学院首届说课比赛二等奖;首届课件大赛二等奖;武汉晴川学院骨干教师。

12. 王婷婷(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评教排名前10%。

   13.俞霜(马克思主义学院),曾获武汉晴川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

   14. 赵彩雯(传媒艺术学院),课程教学有亮点,有特色,深受学生喜欢;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校级教研项目负责人。

   15.张朗(会计学院),曾获武汉晴川学院第五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所授课堂被评为“优质课堂”。

16.任婕(会计学院),课程教学有亮点,有特色,深受学生喜欢。

17.陈鸿琦(会计学院),课程教学有亮点,有特色;2021-2022学年度会计学院评教排名前10%。

   18.冷亚青(外国语学院),2021-2022学年度外国语学院评教排名前五名。

19. 郭雯(外国语学院),2021-2022学年度外国语学院评教排名前五名。

20. 李莹萌(外国语学院),2021-2022学年度外国语学院评教排名前五名。

21. 房宇华(外国语学院),2021年获高教社外语微课大赛湖北省二等奖;2022年获“爱未来杯”全国高校英语写作同伴互评教学大赛三等奖。

22.曹霞(北斗学院),2021-2022学年度北斗学院评教排名前10%。

23. 翟月英(北斗学院),曾获得武汉晴川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

三、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教学示范公开课观摩活动作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重要途径,按照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活动前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活动时严格执行请假考勤制度,有序组织教师参加示范公开课观摩听课,开展听课心得的交流和研讨,活动后要及时总结及宣传,以真正发挥示范公开课的带动引领作用,同时做好活动组织的材料存档工作(存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安排、活动考勤记录表、观摩教师的听课记录、活动宣传稿及照片、示范公开课观摩活动总结等);

2.示范公开课观摩活动完成后,听课教师应积极与示范教师交流心得,并认真填写《武汉晴川学院示范公开课听课记录表》交学院存档;

3.各教学单位应成立听课评课小组,组织开展听课观摩活动的评议和研讨,听课评课小组由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院级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等成员组成;

4.各教学单位示范公开课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对教学单位教学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

  附件: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示范公开课安排表


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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