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试成绩管理工作,根据《武汉晴川学院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时,应当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学生用),任课教师查阅试卷(考核档案),填写意见并签名,开课单位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批,教学秘书填写复查结论。成绩无误,学院将复查结果反馈学生本人;成绩有误,由开课单位上报至教务处受理,并附上《武汉晴川学院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学生用)连同原始证明材料(武汉晴川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表、试卷或其他相关课程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同上报。教务处审查,成绩管理员在教务处系统内更正学生成绩。
请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注意,请于2024-2025-2学期开学第一周汇总各教学单位的《武汉晴川学院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2025年3月17日之前将各教学单位成绩复查结果确实有误的提交至教务处审查。
特别提醒: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时,应当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