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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3-25点击数: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5]2号)、《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我院将开展2015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学院2015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等条件。

三、网上报名

4月20日8:00—4月30日24:0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5月4日—5月8日。

现场确认地点:学院教务处(主教1019)。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要求申请人自行填写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获得毕业证书后提交);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6.申请人所在系盖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全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考试合格证的学段学科必须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一致);

8.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贴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见附件5)粘贴在档案袋上。

有关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办事指南、表格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搜索“教师资格”查询、下载。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教务处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国考合格证-样式

附件2:省考合格证-样式

附件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4:《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5:资料袋封面

以上附件可至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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