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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2016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9-23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开展院、系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参加课堂听课的活动。按照武大珞珈教字[2013]78号《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管理规定》中关于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对象

学院领导、各系(部)主任(副主任)、教务、学工、人事、后勤、计算机中心等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听课次数

学院领导每人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相关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每人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三、听课范围及方式

领导干部在每学期为全日制本专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以单独听课为主。学院领导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全院随机听课,听课范围尽可能覆盖到各系(部);各系(部)领导主要听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他系(部)为本系学生开设的课程。

四、听课要求

每次听课应坚持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途离开。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学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听课时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各系(部)主任在听课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执行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听课后,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认真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五、听课管理

1.听课人员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听课人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尽快妥善解决;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有关单位应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

2.每学期期末停课考试第一周内,教务处负责收集各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听课记录表,各系(部)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教学秘书负责收取,统一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对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后,予以公布,并反馈给人事处,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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