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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2-09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mpeti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是经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本届竞赛是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为做好我校此次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和目的

本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成绩优秀的学生,推动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分为B、C、D三个类别。B类由英语专业本、专科生报名;C类由非英语专业本科生报名;D类由艺术、体育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报名。

三、竞赛时间和程序

1. 初赛定于2017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赛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初赛由学校自行评卷。

2.决赛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评卷。参加决赛的学生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决赛笔试(含听力)定于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1. 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依据《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2. 竞赛题型:2017年竞赛的题型有较大规模的改革和调整,初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 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 选择反应题型占60

分),其中听力为30分。具体题型将在近期通过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请各学院提示学生关注竞赛官方微信公众平台(NECCS_2015),以便第一时间获取竞赛相关讯息及免费辅导资料。

五、竞赛奖励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三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

2.获奖证书: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六、报名费和报名时间

1.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的规定,初赛报名费为30元/人。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12月23日。

3.报名办法: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情况汇总至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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