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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片采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4-07点击数:

各学院、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2﹞11号文件及湖北省教育厅对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统一要求,2018届毕业生需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数码图像采集,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图像文件将用于教育部的学历证书认证系统。现将我校毕业生照相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届毕业生照相工作安排

时间

地点

备注

5月8日

教2-303(304休息等候)

拍摄时间为8:30—12:00,12:30—17:30

教2-305(307休息等候)

二、 注意事项

1.本次拍摄采取读取身份证的方式提取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在安排的拍摄时间范围内,学生可持身份证、学生证自行前往,无需按照固定的专业和班级顺序进行。但鉴于学生人数多,时间安排仅有一天,请拍照学生提早安排以免错过拍摄时间,到达拍摄地点后排队等候,有秩序地进行图像采集

2. 请所有毕业生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照相。若因漏照而影响毕业证书的制作及网上认证,责任自负。

3. 由于图像采集时间安排在工作日,请拍照的同学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教室教学。

4.照片要求为正面、免冠证件照,发型、着装端庄、整齐,勿长发遮脸、勿侧身侧脸。照相时注意不要穿天蓝(湖蓝)色上衣,不得穿军装。

5.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读取身份证数据进行采集

6.要尊重摄影师及工作人员,出现问题协商解决。

7.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图像采集的,图像采集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没有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统一采集的学生,需前往新华社进行自费补拍,价格为每套25元,照片2吋8张。

8.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图像采集部地址:乘车至“东湖路梨园站”,至湖北分社后门新华网一楼边。电话027-68881175 68881143。

教 务 处

2017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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