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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2-24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公选课顺利开出,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公选课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类型

公选课按课程类型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艺术类、体育类四大类,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文学、伦理学、心理学、语言学、军事学、教育学、史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课程类型;自然科学类含数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等课程类型;工程技术类含建筑、机械、园林、自动化、电气、电子、计算机等课程类型;艺术类含美术学、设计学、音乐学、戏剧影视类、舞蹈学、曲艺学等课程类型;体育类含大众体育、专业体育、娱乐体育、医疗体育等课程类型。

二、课程开设要求

1、公选课教学内容要求具备科普性、通识性、欣赏性等特征,对选修学生无主修专业的限制。

2、各教学单位负责公选课的遴选及申报。每位教师原则上只可申报一门公选课,同一门课或内容相似的课程只开设一门。各教学单位申报公选课门数不少于3门,每门课程为1学分。

3、为保证教学质量,公选课由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原则上为讲师及以上职称)担任。任课教师需备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教学资料。

三、课程申报及开设程序

1、教师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2、各教学单位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汇总表》。

3、教务处审核,发布预开课名单。

4、课程承担单位将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教务处安排上课时间与地点,学生网上进行预选。

5、教务处统计每门公选课预选人数,人数不少于90人即可开课。

6、教务处根据预选人数调整公选课开设情况,取消无法开设的课程,退回相应选课的学生。

7、教务处公布公选课开设结果,学生网上进行复选。

8、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发布公选课课表及学生名单。

四、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在3月17日前将本单位公选课开设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

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汇总表

教务处

二O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武汉晴川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教师姓名

职称

从事专业

所属单位

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考核方式

教材

课程简介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所属系(教研室)主任意见

系(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所属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课程类型”选填: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艺术类、体育类;

2、“教材”填写格式:教材名称,主编,出版社,出版年月;

3、“课程简介”含:课程特点、基本内容及预期修习效果;

4、“考核方式”选填:试卷考核(最后一次课随堂考核)、小作业(多次)、大作业(一次)、报告等方式。

附件2

武汉晴川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汇总表

单位:

序号

教师

姓名

教师

职称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考核

方式

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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