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做好各部门听课安排工作的通知
新学期开始了,为继续加强教学管理,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督导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确保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我校对教职工听课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学期实际情况,特制订听课记录本,实行全员听课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课对象
1、校级领导;
2、学院(部)领导、各系主任(副主任)、教务、学工、人事、后勤、计算机中心等职能部门副处及以上干部;
3、全校专任教师(含实验人员);
4、教务处人员,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
二、听课次数
1、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2、学院(部)领导、各系主任(副主任)、教务、学工、人事、后勤、计算机中心等职能部门副处及以上干部每人每月听课不少于3节;
3、教务处人员,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
4、全校专任教师(含实验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三、听课范围及方式
1、听课人员所听课程包括理论课、课内实践课、综合性实践课、课程设计、体育课等;
2、听课人员应将听课真实记录,听课人应及时、如实填写听课记录本。
四、听课管理
每学期期末停课考试第一周内,各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听课记录本由教务处负责收集存档,各院(部)的听课记录本由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学院存档备查。
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