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东湖高新区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19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只可申请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
二、报名条件
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满足学历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相应阶段的教师资格: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
2.可于2019年6月顺利毕业;
3.普通话要求:申请小学全科、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要求必须使用指定体检表(见附件1和附件5),并到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指定医院名单见附件4),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均无效。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3月26日至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认证,后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为认定机构,“武汉晴川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4月8日-10日8:30-11:00 &13: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教务处(综合楼1-209)。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获得毕业证书后提交);
4.检查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者需持《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双面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或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均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小学全科、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原件(考试合格证的学段学科必须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一致);
8.个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与网报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0.牛皮纸档案袋,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见附件3)粘贴在档案袋上。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及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
3.《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个人承诺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启用新的信息系统进行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本通知发布后,教育局还将视新系统运行情况对相关内容作适当调整补充,教务处会及时将调整内容转发至学院,请申请人随时留意相关通知。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表格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搜索“教师资格”查询、下载。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
附件3:资料袋封面
附件4: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
附件5: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武汉晴川学院 教务处
二O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