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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盘越、张慕琛同学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时间:2019-06-28点击数:

张盘越,女,学号:20151105180,管理学院2015级会计学专业学生。该生从2016年9月开学至今,在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未到校参加任何教学活动,辅导员多次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劝其尽快返校,但学生一直没有返校,后经辅导员反复沟通,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

张慕琛,女,学号:20150201150,电子商贸学院201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该生于2016年5月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休学一年,获批准,但休学期满后该生一直未复学并且未做任何情况说明,2019年4月,经学校相关老师同学生本人和家长反复沟通,了解到学生现已在法国学习,并表示不再回武汉晴川学院学习,同意学校对其进行退学处理。

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张盘越、张慕琛同学做退学处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6月30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7—87934420。

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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