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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5-04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 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3〕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及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及数据范围

实习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发挥重要作用。

(一)报送内容: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院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院及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见附件。

(二)数据报送范围:

此次采集时段为2022-2023学年,为22年9月1日至23年8月31日,全体在校生以及本学年毕业的学生实习情况。

1.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2022年 -2023年学年度第一学期已完成的实习任务。

2.2023年4月1日起,逐月更新数据,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例如,2023年4月更新上传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结束了的实习信息。

二、 数据报送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 报送平

生实习数据上报的平台为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网址:https://sx.chsi.com.cn/htgl/) 。

(二) 院系账

为保障数填报工作顺利开展,平台设置了院系账号。请各学院排专人负责实习数据上报工作,并于 2月 27 日填写《院系用户账号分表》(附件1) 后报教务处分配院系账院系账号添加成功后,账号、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院系用户,院系用户通过平台登录报送。请各学院工作联系人加入“武汉晴川学院实习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群(QQ群号:432279364)”,相关的院系填报模版和工作文件可在群内下载。

(三)工作流程

1.院系用户登录平台,下载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附件2) 、实习培养方案模版(附件3),根据《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4) ,结合实习平台常见问题及回答(附件 6) 和地区编码表 (附件 5) ,参照《2022-2023学年培养方案》里的课程信息,由开课单位组织各指导教师在实习监管数据模板内填写所有相关实习数据,并在平台内完成上传。

2.各单位在填报实习数据时,“实习单位全称及统一社会代码”可在填报系统中查询。

3.各单位上传完成后,学校将汇总各单位提交的数据,完成总体数据提交。

(四)时间安排

1.3月17日前,各学院按照操作指南及数据填报要求,整理基础数据(人培方案、实习监管数据等)。

2.3月22日前,各学院按照操作指南上报数据,对错误的数据进行校对。

3.3月27日前,各学院完成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实习数据上报。

4.此后每月,在平台上按照要求上报前一个月已经结束的实习数据,请各学院按照实习监管数据的模板(附件2)提前做好学生实习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特别是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数据。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工作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027-87934420



附件:1.院系用户账号分配表

2.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3.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4.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学校用户

5.地区编码表

6.实习平台常见问题及回答





                   武汉晴川学院教务处

                   2023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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