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武汉晴川学院优质课堂评选的通知》(武汉晴川教字[2016]102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优质课堂评选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参评条件、评选程序、评优奖励办法等均按照《关于开展武汉晴川学院优质课堂评选的通知》(武汉晴川教字[2016]10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教师上一学年无教学事故,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每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门课程。
三、请各教学单位将《优质课堂申请汇总表》(教学单位填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一份)于3月8日交教务处;《武汉晴川学院优质课堂申请与评定表》(申请教师本人填写)留存教学单位,学期末对教学文件检查评价后送交教务处。